通風系統(tǒng)如何清洗?
9.1 檢驗要求
在通風系統(tǒng)清洗之后、系統(tǒng)各部件投入使用之前,應對清洗效果進行檢驗。清洗效果檢驗方法有目測法和稱重法。
9.2 目測法
對于多孔和非多孔部件應使用目測檢查法來判斷通風系統(tǒng)是否達到視覺清潔的要求。當內表面沒有碎片和非粘合物質時,可以認為達到了視覺清潔。
9.3 稱重法
9.3.1 擦拭取樣
將磁性取樣框貼在風道內表面檢測位置上,用無紡布擦拭取樣框所包圍的風道表面,然后通過無紡布擦拭前后的重量差,對風道清掃效果和風道內的污染情況進行評定。
9.3.2 使用器材
a)擦拭取樣框,取樣框的形狀和尺寸見附錄B;
b)無紡布;
c)密封式塑料袋(120 mm*85 mm);
d)精密天平(±0.0001g);
e)一次性塑料手套;
f)畫線筆;
g)稱量托盤;
h)保管箱;
i)記錄表。
9.3.3 檢驗方法
9.3.3.1 檢驗前準備
a)將一片無紡布分成4等份,將每兩份放入一個密封袋中(每袋稱為一套),在密封袋上填寫檢測點和檢測位置的編號,存放1天后使用。
b)將每套無紡織物放在稱量托盤上用精密天平稱量2次,取其平均值作為擦拭取樣前的重量。
9.3.3.2 現場檢測
a)將磁性取樣框固定在風道的檢測位置上。
b)用2片無紡布將取樣框內的殘留灰塵擦拭干凈。
c)將2片取樣后的無紡布放入塑料袋內進行保管。
d)應在清洗前的檢測位置上做標記,以防止將此位置被選作清洗后的取樣位置。
9.3.3.3 實驗室測量
a)將取回的各套無紡布放在天平上測量2次,取其平均值作為取樣的重量。
b)求取各套試樣的平均重量差,然后將其換算成每平米的數值,將此值作為殘留塵粒量。
9.3.4 判定指標
殘留塵粒量應在1.0g/m2以下。
9.4 檢驗規(guī)則
應在清洗過的通風系統(tǒng)內隨機抽取3個檢測點(回風管1點、空氣處理機組2點、送風管2點),在每個檢測點的管道內表面的上、下和一側各取1個檢測位置,求其總平均值,總平均值達到9.3.4所規(guī)定的要求則檢驗合格。